装配式建筑各省市政策
按“2020 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 15%以上”的要求测算,2020 年装配
式建筑面积有望超过 80000 万平方米,以每平米 2500 元测算,市场规模将超过 20000 亿元。
到 2020 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
到 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 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 10%以上。鼓励各地制定更
高的发展目标。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规划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
系和监管体系,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和工程总承包
企业,形成装配式建筑专业化队伍,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效益和品质,实现装配式
建筑全面发展。
到 2020 年,培育 50 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 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500 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 30 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科技创新基地,充分发挥示范
引领和带动作用。
第一批示范性城市:
北京
装配率:到 2018 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20%以上
到 2020 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1.自 2017 年 3 月 15 日起,新纳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和新立项政府
投资的新建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2.自 2017 年 3 月 15 日起,通过招拍挂文件设定相关要求,对以招拍挂方式取得
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 5 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
装配式建筑;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 10 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
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3.采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及本市的相关标准。采
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项目,其装配率应不低于 50%;且建筑高度在 60 米(含)以下时,其
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 40%,建筑高度在 60 米以上时,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
20%。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其
中政府投资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钢结构建筑。
政策:一. 是对于实施范围内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在计算建筑面积时,建筑外墙厚度
参照同类型建筑的外墙厚度。建筑外墙采用夹心保温复合墙体的,其夹心保温墙体外叶板
水平投影面积不计入建筑面积。对于未在实施范围内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
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给予实施项目不超过 3%的面积奖励。
二. 是由财政部门研究制定装配式建筑项目专项奖励政策,对于实施范围内的预
制率达到 50%以上、装配率达到 70%以上的非政府投资项目予以财政奖励;对于未在实施
范围的非政府投资项目,凡自愿采用装配式建筑并符合实施标准的,按增量成本给予一定
比例的财政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 是对于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