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译文 Leesona Corp.诉美国-(肖研)27页

ID:28214

大小:0.46 MB

页数:27页

时间:2023-01-03

金币:120

上传者:战必胜
Leesona Corp. v. United States
599 F.2d 958 Fed. Cir.
1
美国索赔法院
第130-70号
Leesona公司诉美国
599 F.2d 958(Fed.Cir.1979)
判决于1979年5月16日
A.W.Breiner,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原告律师。
John Fargo,华盛顿特区,助理律师。华盛顿特区Barbara Allen Babcock将军代表被告。
Thomas J.Byrnes和Vito J.DiPietro,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法律顾问。
FRIEDMAN DAVIS NICHOLS KASHIWA KUNZIG
BENNETT和SMITH共同审理。
意见
尼科尔斯(NICHOLS)法官:
Leesona公司诉美国案(530 F.2d 896208 Ct.Cl.8711976案卷号,
下同。译者注
)中,法认为原告Leesona拥有的项专利的某些利要求是有效的
告美国侵犯了这些权利。本案中的问题是根据《美国法典》第28篇第1498条原告
就该侵权行为应获得的“合理和全部”的补偿,即在这些案件中被称为“核算阶段”的
问题。根据我们的规则131(c),初审法官布朗(Browne)负责此阶,他裁定Leesona
有权获得金额为3,534,753.52美元的判决,其中包括10万美元的律师费和自1969年11
月6日至1977年12月31日期间的延迟补偿金。他还命令从1978年1月1日开始,按每天
470.51元的标准支付额外的延迟补偿金,直到支付判决。政府对初审法官确定哪些项
目构成“合理和全部”的补偿,以及意见书中使用的大部分核算方式提出了异议。
我们的结论是,初审法官的裁决很大程度上是过度的,因为他错误地认为,他是在
根据《美国法典》第35篇(美国专利法——译者注)的各种规定对专利侵权的侵权索赔
进行裁决。我们不采纳初审法官的意见,尽管我们采纳了初审法官对事实的调查结果
资源描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