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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能用专利解决冠状病毒吗?
乔·阿达姆奇克(JOE ADAMCZYK),2021 年 5 月 7 日
上学期,我与纽约大学法律学院的技术法律和政策研究所合作,根据《美国法典》第
28 篇第 1498 条的规定,出版了一本政府专利使用指南。该指南解释了美国政府如何在几
乎没有程序障碍和行政宣传的情况下,开始“使用”私人拥有的专利,以增加获得必要技
术的机会,如救生药品和医疗用品。第 1498 条赋予使用或制造专利技术的政府行为人和
第三方广泛的豁免权,只要它们是“由”和“为”美国政府使用的。需要明确的是,美国
政府一直有权使用和许可私人拥有的专利。第 1498 条仅仅为专利持有人提供了一种司法
救济:向政府提出“合理和全部”的赔偿诉讼。第 1498 条因此使美国政府能够在需要时
迅速采取行动(过去大多数对第 1498 条的使用与战时采购军事技术有关)。作为交换,
专利持有人因政府使用其专利而获得补偿。
该指南的出版是及时的,发生在全球卫生危机 9 个月之后,这场危机尚未缓解。自从
我们去年首次确诊冠状病毒病例以来,新冠肺炎疫情突显了美国医疗体系的许多根本缺陷,
包括在解决公共卫生危机时缺乏集中和前瞻性。尽管新冠肺炎疫苗获得美国食品和药物管
理局批准的速度非常快,但制造业却缓慢得令人痛苦,让我们都希望我们的政府能做些什
么——任何事情——来加快疫苗生产。值得庆幸的是,新任命的拜登政府一直愿意采取全
面的行政行动来解决冠状病毒问题——包括利用《国防生产法》来确保必要的供应。那么,
为什么这么多人仍在等待他们的第一针?而像第 1498 条这样“简单”的法规能否对美国
的冠状病毒应对措施产生影响?
这很复杂。
首先,第 1498 条有一些限制——其中一些我们在指南中提到过,而纽约大学法学院
和 JIPEL 最近举行的“获取医学”研讨会上的评论员则指出了更多的限制,该研讨会就第
1498 条和拜杜法(一个类似的,但可以说是更有限的允许政府使用专利的法规)进行了专
题讨论。该小组特别强调了围绕第 1498 条补偿方案的不确定性,什么是“合理和全部”
的补偿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因为几十年来它还没有被判决过——而且在药品方面也从未
被最终确定。因此,不公平赔偿的阴影笼罩着第 1498 条。政府不希望承担,例如,一种
药物所节省的全部社会健康成本,这可能是数十亿美元。同样,制药公司也担心,低额的
赔偿金会削弱其大片药物的利润(这些药物资助了许多不太成功的候选药物的研究和开
发),并树立一个危险的法律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