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部关于印发《“十四五”
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的通知
应急〔2022〕6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十四五”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应 急 部
2022 年 6 月 22 日
“十四五”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进
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
发事件应对法》、《“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中的应急救援力量是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力量和基层应
急救援力量。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抗洪抢险、地方森林(草原)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
航空应急救援等力量。社会应急力量是指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和应急志愿者,以及相关群团组织和企事业
单位指导管理的、从事防灾减灾救灾等活动的组织。基层应急救援力量是指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组建的,从事本区域灾
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的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及地方专职消防队伍依照有关规划进行建设。
一、规划背景
(一)取得的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统
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应急救援能力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专业应急救援力
量、社会应急力量、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不断加强,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支撑协同作用进一步突显。
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形成。组建了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工程应急救援中心和救援基地,完善国家级危险化
学品、隧道施工应急救援队伍布局,建成地震、矿山、危险化学品、隧道施工、工程抢险、航空救援等国家级应急救援队伍
90 余支计 2 万余人,各地建成抗洪抢险、森林(草原)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和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
队伍约 3.4 万支计 130 余万人,形成了灾害事故抢险救援重要力量。
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积极稳步发展。在民政等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应急力量约 1700 余支计 4 万余人,发挥其志愿公
益、贴近群众、响应迅速、各有专长的优势,参与山地、水上、航空、潜水、医疗辅助等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在生命
救援、灾民救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18-2020 年,全国社会应急力量累计参与救灾救援约 30 万人
次,参与应急志愿服务约 180 万人次,已逐步成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层应急救援力量持续加强巩固。全国乡镇街道建有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3.6 万余支、105.1 万余人,基层应急
能力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济宁模式”,逐步构
建起基层应急救援网格体系,较好发挥了响应快速、救早救小作用,成为日常风险防范和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的重要力量。
政策标准规范建设成效初显。《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方案》印发实施,国家级自然灾害工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等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工作稳步推进;四川、陕西、湖南、浙江等省应急管理部门相继出台应急救
援队伍建设管理、救援补偿等制度,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标准化、响应规范化、救援专业化进程加快。
(二)面临的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