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
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办发〔2022〕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2 年 3 月 3 日
“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期间,中医药发展顶层设计加快完善,政策环境持续优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17 年,中医药法施
行。2019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召开全国中医药大会。中医药服务
体系进一步健全,截至 2020 年底,全国中医医院达到 5482 家,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 0.68 张,每千人口
卫生机构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0.48 人,99%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8%的乡镇卫生院、90.6%的社区卫生服
务站、74.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占比达到 86.75%,备案中医
诊所达到 2.6 万家。中医药传承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中医药防控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病及重大传染性疾病临
床研究取得积极进展,屠呦呦研究员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持续完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产
品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基本完成,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 20.69%。中医药开放发展
取得积极成效,已传播到 196 个国家和地区,中药类商品进出口贸易总额大幅增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坚
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中医药全面参与疫情防控救治,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大流行状态,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我国慢性病发病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传统传
染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更加重视生命安全和健康质量,健康需求不断增
长,并呈现多样化、差异化特点。有效应对多种健康挑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迫切需要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
展,更好发挥其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同时也应看到,中医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中医药优质医
疗服务资源总体不足,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仍较薄弱,中西医协同作用发挥不够,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和应急救治机
制有待完善,传承创新能力有待持续增强,中药材质量良莠不齐,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质量仍需提升,符合中医药特
点的政策体系需进一步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
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精华、守正
创新,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激活力,推进中医药和现代科学相结合,推动中医药和
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和走向世界,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
设、更好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