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
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
国办发〔2022〕1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2 年 4 月 27 日
“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
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
要》、《“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
略的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印发《“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
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启动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深入开展爱国
卫生运动,持续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重大疾病防治成效显著,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 10.25%提高到 23.15%,人均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 74 元,多数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发病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现
下降趋势。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不断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运体系基本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和干预持续
加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药
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全部取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面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
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 80%和 70%左右;基本药物数量从 520 种增加到 685 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形成
常态化机制,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价格平均下降 5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序推进;社
会办医稳步发展,健康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健康扶贫任务全面完成,832 个脱贫县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远程医
疗服务覆盖全部脱贫县并向乡镇卫生院延伸,历史性消除脱贫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大病专项救
治病种扩大到 30 种,高血压等 4 种慢性病患者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00 多万贫困患者得到分类救治,近 1000
万因病致贫返贫户成功脱贫,基本医疗有保障全面实现。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完善,独特优势日益彰显。
经过努力,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015 年至 2020 年,人均预期寿命从 76.34 岁提高到 77.93 岁,婴儿死亡率从
8.1‰降至 5.4‰,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 10.7‰降至 7.5‰,孕产妇死亡率从 20.1/10 万降至 16.9/10 万,主要健康指
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 27.7%。同时也应看到,我国仍面临多重疾病威胁
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大流行状态,新发突发传染病风险持续存在,一些
已经控制或消除的传染病面临再流行风险。慢性病发病率上升且呈年轻化趋势,患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人数
逐年增多,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职业健康等问题仍较突出。同时,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康复、护理等需求迅速增长。
优生优育、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亟待加强。需要加快完善国民健康政策,持续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
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
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