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
国发〔2021〕1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1 年 8 月 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推动高质量
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本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促
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推动就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指引。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 ,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创新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工作取
得积极进展。全国城镇新增就业 6564 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控制在 5.2%,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 10.2 年
提高到 10.8 年,技能劳动者总量由 1.3 亿人增至 2 亿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
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问题,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了根本保证;我国已转向高
质量发展阶段,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为
就业长期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兴就业创业机会日益增多;新型城镇化、乡村
振兴孕育巨大发展潜力,新的就业增长点不断涌现;劳动力市场协同性增强,劳动力整体受教育程度上升,社会性流
动更加顺畅,为促进就业夯实了人力资源支撑。
但也要看到,“十四五”时期就业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新趋势。人口结构与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劳动力供求
两侧均出现较大变化,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对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才培养培训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现
象进一步加剧,“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将成为就业领域主要矛盾。城镇就业压力依
然较大,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任务艰巨,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还有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
规模性失业风险不容忽视。同时,就业歧视仍然存在,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亟待加强;人工智能
等智能化技术加速应用,就业替代效应持续显现;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对就业的潜在冲
击需警惕防范。总之,就业形势仍较严峻。必须深刻认识就业领域主要矛盾的变化,深入分析面临的挑战和风险,坚持
问题导向,采取务实举措,抓住机遇,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不断开创就业工作新局面,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
业。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