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
国发〔2021〕2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1 年 10 月 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高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激
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
景目标纲要》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顶层设计,部署推动一系列改
革,出台一系列重大政策,建立健全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完
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司法改革,有效提升了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五年来,各地
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稳步提高,国内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十二五”末的 6.3 件增加到 15.8 件,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
识产权数量位居世界前列,质量稳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持续提高,交易运营更加活跃,转移转化水平不断提升,
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超过 11.6%,版权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超过 7.39%。知识产权保护
力度明显加大,保护体系不断完善,保护能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提高到 80.05 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体系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不断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的知识产
权合作扎实推进,形成“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局面。总的看,“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如
期完成,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了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有效支撑了创新型国家
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国际环境日
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经
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
放不断深化。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当前,知识产权对激励创新、
打造品牌、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知识产权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
表现为: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不足,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不够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易发多发和
侵权易、维权难的现象仍然存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成效有待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不够充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
对能力不足,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等。“十四五”时期,做好知识产权工作要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
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