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乔治梅森大学 (GMU) 发布一份 123 页的报告,题为《军民两用技术转让评估》。
这份报告源于众议院报告 116-333,第 1170 页,对国防部提出的要求,要求国防部负责
研究和工程的副部长与大学商学院合作,对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和国防实验室的合同和知
识产权管理政策及其对两用技术商业化和创新的影响进行评估。
该评估包括两项主要任务:
A. 当前国防部 (DoD) 关于知识产权(IP)和政府权利(GPR)和许可的政策和做法,与当前的
知识产权法及其实践相结合,是否限制了两用技术的商业化和技术创新。
B. 加速军民两用技术商业化和创新的政策。
在政策选项任务中,至少要评估五个具体问题:
1.国防部通过合同机制保留承包商目前保留的知识产权。
2.国防部利用基于奖励的竞赛、研究即服务合同和政府资助的赠款资助科学和技术活动,
同时保留通过这些活动开发的知识产权。
3.在国防部合同中纳入商业产品、许可证和商业销售授权的价格上限,以阻止选择性的商
业囤积。
4.GPR 的扩展或修改。
5.使国防部知识产权(包括在部门实验室进行的研究和开发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更易于发
现或为私营部门所用的计划和政策。
课题研究了国防部的 16 个具体机构,包括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
任务 A:评估法律、政策和实践
根据对特定国防实验室的评估,当前的合同和知识产权管理相关法律、政策和实践似乎并
未限制军民两用技术的商业化或创新。但这个结论需要注意:根据研究中可以收集的信息
从特定的子集中,可以获得非常有限的经验证据来比较不同政策和实践的影响。这主要是
由于选定的实验室在政策和实践方面明显缺乏差异。研究还发现,在这些相同的实验室中
技术转让和商业化绩效的差异有限。
任务 B:备选政策选择和建议
虽然当前的政策和实践似乎为商业化和创新提供了一个合理的系统,但可以修改当前的系
统进行改进。这种改进可能会在不从根本上改变其构成的情况下增强当前系统。
报告评估了 27 种可选政策,以加速军民两用技术的商业化和创新。报告详细讨论了所有
27 项政策,包括每个政策的优缺点。根据评估,报告直接推荐所考虑的 11 个选项。
1. 扩大使用其他交易授权机构 (OTA) 来划分知识产权。
2. 持续的有奖竞赛是确定重要问题的潜在解决方案的重要机制。
3. 利用捐赠和奖励提供资金,将成功的解决方案开发成可行的产品或服务。
4. 需要使用报告和双重用途识别。
5. 继续要求许可申请中有商业化计划,并继续要求最低年度特许权使用费和商业销售里
程碑。
6. 酌情利用非 DFARS 研发协议机构
7. 利用监管灵活性作为私营实体参与研发合作的激励措施——尽管如此,政府仍应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