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
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国发〔2021〕3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1 年 12 月 1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客观需要,是完善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设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提高市场综
合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实施《“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竞
争环境不断改善,消费环境稳中向好,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水平跃上新台阶,为市场平稳运行和经济
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十四五”时期深化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监管体制实现重大改革,统一市场监管格局初步形成。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高度出发,对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作出
重大决策部署,历史性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实现了分段、分领域监管向统一、综
合监管的转变。
商事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市场活力充分释放。 从注册资本实缴制到认缴登记制,从改革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到精简
优化涉企经营许可,从传统监管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商事制度实现根本性变革,成为“放管服”改革
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我国营商环境显著改善,五年来企业平均开办时间由 22.9 天压缩至 4 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普通
注销平均耗时由 100 天下降至 60 天,简易注销平均耗时 20 天左右。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
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由 60 类压减至 10 类,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目录压缩近 40%。一系
列改革举措有效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市场主体数量由 0.77 亿户增长到 1.38 亿户,五年共新设市场主体 1.06 亿
户,日均新设企业由 1.22 万户提高到 2.20 万户,49.36%的注销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程序退出,年均净增市场主体
1218.77 万户。
基础性制度不断完善,市场监管“四梁八柱”基本确立。 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竞争政策基
础地位逐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初步建立。电子商务法、疫苗管理法等一
批法律从无到有,填补了重要领域监管制度空白。
市场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安全基础巩固向好。 食品安全等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稳步提高,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实现
每年 4 批次/千人的目标。国家药品标准体系日趋完善,监督检查、抽查检验、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有效实施,上市药品